食药监总局:食品添加剂是一种必需品

发布时间: 2023-03-06 08:59  作者: 本站编辑

        在不久前举办的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6年年会“大数据时代的食品安全”分论坛上,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,多数民众视食品添加剂如“猛虎”,其实,食品添加剂只是现代食品生产中的一样必需品。

“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提高食品的满意度,但是什么食品能加,什么食品不能加,加多少,都是有严格控制的,都是有科学标准来衡量的,所以大家不要说到添加剂就视为祸害。”滕佳材说,消费者对食品的满意度不能只是简单判断,而应有科学的认识。国家对于超标准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坚决进行严厉打击。

食品安全网络调查显示,有32%的网民认为食品使用添加剂会造成食品的不安全。当天的论坛上,主持人现场进行调查,一位对当前食品安全非常不满意的嘉宾表示,食品添加剂过多是他最担心的问题。

而滕佳材则对当前食品安全投了“比较满意”的一票。他认为,大部分消费者对食品的满意度较高,但也不可否认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很多问题,其中不少是国际上共同面临的问题,也有很多是中国当前发展阶段存在的问题,但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广大消费者的科普宣传,否则,盲目的恐慌心理会对我国食品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。

对于食品安全监管,滕佳材介绍,我国正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数据计划,开发一款名为“食安查”的手机APP,把所有食品类别的抽检报告进行数据共享,消费者买东西时,用手机扫一扫二维码,商品质量就会显示出来,以此倒逼生产企业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控制。

滕佳材在论坛上谈到“家庭厨房外卖”时表示,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,不支持这种网络订餐方式。同时,他透露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》将出台,将加大对网络餐饮食品销售的查处力度。

滕佳材表示,网上订餐发展得特别快,尤其是现在的年轻人工作紧张,这种平台方便了他们的生活。但网上订餐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风险。他表示,对于网上家庭厨房,他个人是不支持的,甚至是反对的。他说,目前,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,如果这种经营行为以后被纳入国家法规,在监管范围之内,则可以发展。同时,消费者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。

对于第三方平台提供的网络餐饮服务,滕佳材表示,规定第三方平台的法律责任、主体责任,就像开大型超市一样,为消费者提供服务,必须承担相应服务的管理责任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。“不管是卖食品的,还是提供餐饮服务的,到你这里来,就要对其资质进行审查,并对其提供的相关信息负有审查的义务,这样才能保证合法性。同时监管部门,对于查处、管辖的权限也要做出明确规定,以利于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,能够找到相关部门维护合法权益。”

滕佳材透露,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》将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在网上公示饭店的名称、食材,同时网上店名必须与合法部门颁发的证件名字一致,商家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明要对外公布。另外,针对送餐环节,要求送餐人员身体健康,不能有传染性疾病,网络订餐记录必须在线上保存6个月。